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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住宅整体厨房》标准:厨房不小于4平方米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12-12 点击:
来源:新京报
 
今后,家庭装修中经常会出现的由于厨房空间设计不合理,导致灶具、家电无法顺利安装等方面的问题将得到解决。建设部25日发布的《住宅整体厨房》标准规定,未来新建住宅,不管其设计面积有多大,是塔楼还是板楼,厨房将最多只有22种类型。
    电器位置预留标准尺寸据介绍,《住宅整体厨房》标准规定未来厨房建筑平面空间只有22个平面空间,且规定了厨房的长、短边长度之比不应大于1.8,厨房使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厨房布置形式分为I型、L型、II型、U型;同时规定了厨房尺寸与厨房设施、厨房设备模数要协调一致,且以整体橱柜的标准尺寸为标准,厨房电器和厨房其他设施的尺寸要符合整体橱柜的标准尺寸,厨房中的灶台、操作台、消毒柜、洗碗机、嵌入式厨用冰箱、烤箱、排油烟机等设备的“三围”及预留间隙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最后规定厨房的给水管、排水管、燃气管等竖管应在管线区内集中设置,各类管线应合理定位、定尺设计,施工精度误差为正负5mm,管线与设备接口应保证密封。这个标准一旦实施,以后的家电制造商也将按照要求生产标准尺寸的产品。
    提高厨房利用空间和品质昨天,多数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该标准的实施对购房者在进行装修时带来相当多的便利。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厨房卫生间技术研究所所长林润泉表示,“这项标准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提高有限面积住宅内的厨房利用空间和品质,因此,特别适用今后我国提倡的90平方米中小套型住宅。”
    据了解,《住宅整体厨房》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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