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连墙杆宜水平放置,当脚手架下部不能连时,可设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与脚手架连接,与地面倾角应在45度~60度间。连接点中心到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搭设后方可拆除。
4) 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5) 悬挑脚手架外侧立面、竖向、纵向均设置剪刀撑,从底到高,连续设置。
6) 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和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到主节点距离不宜大于150mm。
7)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到顶乙字形连续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