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装饰法规
行业动态
装饰知识
装饰材料
装饰家具
厨卫电器
效果图库
装饰公司
设计精英
我要装修
装饰论坛
宿州装饰网改版升级中……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施工方案>内容
相关分类
装饰法规
协会推荐
合作单位
效果图库
2007房产博览
施工方案
施工图纸
我要装饰
     
 

悬挑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

来源: 作者: 时间:2007-12-14 点击:
5.2.2.2.2相邻立柱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2.2.2.3开始搭设立柱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5.2.2.2.4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层时,搭设完该处的立柱、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2.2.2.5顶层立柱搭接长度及立柱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2.2.3搭设纵、横向水平杆的注意事项:

5.2.2.3.1搭设纵、横向水平杆时,其构造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5.2.2.3.2同一步纵向水平杆必须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柱固定。

5.2.2.3.3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5.2.2.4搭设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支撑、抛撑等注意事项: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邮箱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关于我们 | 本站诚聘 | 在线留言
宿州市建筑装饰管理办 宿州市建筑装饰协会联办 皖ICP备06013693号
客服电话0557-3038848 在线QQ:495888048
版权所有:宿州建筑装饰网 东江科技运行维护